日本业务

日本业务

立方日本业务团队由来自北京、韩国首尔等多地办公室的十余名合伙人与律师组成,部分成员拥有知名日本律师事务所工作经验。立方的日本业务团队以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基础,充分发挥中、日、英等多语言优势,借助于对日本文化和日本企业的深入理解,依托全所强大的整体资源,可以全方位协助客户处理关于日本到中国境内投资或中国到日本投资相关各个阶段的各种法律事项,我们将从公司的设立、经营管理、合规治理、解散清算,以及并购、知识产权、反垄断、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争议解决等重要领域,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同时,日本业务团队将利用在日本律师界及经济界广泛的合作关系,积极地为广大中国企业的对日投资等提供法律服务。

立方在该领域的服务包括

中国企业在日法律服务

• 中国企业在日知识产权保护

• 在日设立公司及其架构搭建与实施

• 出口管制

• 合同等商业协议的起草与审查

• 企业破产重整

• 为对日投资不动产提供法律服务

• 企业法务

日本企业在华法律服务

• 日本企业在华知识产权保护

• 在华新设公司及其相关的架构搭建与实施

• 在华进行企业并购、项目并购等的架构设计与落实

• 对在华进行业务重组、撤退等提供合规建议

• 中国子公司的劳动与员工管理

• 中国国内的债权回收

• 国际法务

典型案例

日本爱普生公司(EPSON)与中国墨盒生产企业“墨盒”专利侵权案

日本爱普生公司(EPSON)与专利复审委等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上诉案

日本某化学公司与日本三菱公司“氧化铝纤维聚集体”专利无效案

株式会社POSCO与丹尼尔和科菲森梅克尼齐有限公司专利无效案

日本雅马哈公司与深圳某公司电子琴伴奏音乐著作权侵权案

第一三共株式会式诉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害第97126347.7号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

旭硝子株式会社与东莞东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系列纠纷案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AGC株式会社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TOTO株式会社与三井物产株式会社成立合资公司案

三井物产株式会社收购美克司株式会社股权

三井物产株式会社收购马士基成品油轮公司股权案

日本某电信运营商中国标准必要专利许可项目建设和运营

在日本某著名美容用品企业向中国武汉某贸易公司提起的不正当竞争诉讼中向日本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向日本某著名通信公司提供标准专利许可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向日本昭和化学株式会社的对华投资项目提供M&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常年法律顾问等全方位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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