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资本市场与证券团队的律师具有丰富的经验,曾作为境内外众多发行人和承销商的中国法律顾问,参与了多家公司在上海、深圳、香港、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工作,并曾涉足优先股股票、可转换债券、资产证券化以及中国资本市场的其他新兴业务。
立方律师在资本市场与证券领域的客户既包括中国中央直属企业、地方各级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也包括全球知名跨国公司及境内外投资银行,客户涉及金融、能源、建筑、交通、制造、农业、咨询、安全、TMT等各个领域。
立方在资本市场与证券领域可以为客户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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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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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开或定向增发股票(含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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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反向并购(含借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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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及跨国股权或资产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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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央及地方政府境内外发行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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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在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券(熊猫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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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行公司债、私募债及公开/非公开发行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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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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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即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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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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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重组(含资产收购与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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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施股权/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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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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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的设立和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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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业务